我们一直致力于为乘客提供最安全、最舒适的乘机体验。因此,根据国际航空条例,我们不允许有人携带某些危险品登机。为确保旅程顺利,我们建议您注意不要携带这些物品登机。
请参考下表,了解您可以携带哪些物品以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条件。
禁止和限制物品
锂金属含量不得超过 2 克,锂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100 瓦时。 每位乘客最多携带 15 件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航空公司可能允许每位乘客运输超过 15 块电池。 此外,还可以携带重量在 2-8 克之间的锂金属电池和容量在 100-160 瓦时之间的锂离子电池。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 2 块备用电池(重量在 2-8 克之间)。 托运行李中的电池必须完全密封。
| 允许作为手提行李携带 | 允许作为随身行李携带 | 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携带 | 注意 | |
|---|---|---|---|---|
| 酒精饮料 | ✓ | ✓ | ✓ | 酒精含量不得超过 70%。 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携带 5 升酒类。 (由于机场安检对液体有所限制,随身行李中规定的数量仅适用于在免税店购买的商品。) |
| 发胶、香水、古龙水和含酒精药品等 | ✓ | ✓ | ✓ | 最多允许携带 100 毫升进入客舱。 |
| 军火和弹药 | X | X | ✓ |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 5 公斤(毛重)以供个人使用。 |
| 救援包 | ✓ | ✓ | ✓ | |
| 内置不可拆卸锂电池的智能行李箱(不包括可骑行智能行李箱) | X | ✓ | ✓ | 不可拆卸电池的限制;锂金属含量不得超过 0.3 克,锂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2.7 瓦时。 如果不可拆卸电池的锂金属含量超过 0.3 克或锂离子含量超过 2.7 瓦时,则不可运输。 |
| 配备可拆卸锂电池的智能行李箱(不包括可骑行智能行李箱) | X | ✓ | ✓ | 可拆卸电池的限制;锂金属含量不得超过 2 克,锂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100 瓦时。 每人最多可携带 15 块备用锂离子电池(不超过 100 瓦时)。 *合作伙伴可能允许每人运输超过 15 块电池。 最多可携带 2 块额定瓦时超过 100 瓦时但不超过 160 瓦时的备用电池。 如果行李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则必须取出电池。 取出的电池必须随身携带。 取出锂电池后的行李,如果符合随身行李尺寸规定,可以带入客舱;否则,必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
| 主要依靠锂金属供能的电池,不漏液的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和干式电池芯,包括备用电池。 | ✓ | ✓ | X | 密封电池;每块电池的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额定瓦时不得超过 100 瓦时。 每位乘客最多可在随身行李中携带 2 块备用电池。 锂金属电池中的锂含量不得超过 2 克,锂离子电池的功率不得超过 100 瓦时。每块电池都必须具有短路保护。每位乘客最多携带 15 块备用电池。*航空公司可能允许每位乘客运输超过 15 块电池。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电池必须作为随身行李运输。 |
| 移动电源 | ✓ | ✓ | X | 锂金属含量不超过 2 克,锂离子功率不超过 100 瓦时的移动电源只能随身携带,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 2 个。 每个移动电源都必须具有短路保护。 不能将其存放在头顶行李架中;可以存放在乘客前方的座椅下方和/或座椅口袋中。 在飞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不能对其充电,也不能用于给其他设备充电。 必须确保无线移动电源完全关闭并且与手机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免意外开启并给手机充电。 禁止携带锂离子电池容量超过 100 瓦时或锂金属含量超过 2 克的移动电源。 |
| 含有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的设备,例如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 (PED) | ✓ | ✓ | ✓ | 锂金属含量不得超过 2 克,锂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100 瓦时。 每人最多可携带 15 件便携式电子设备。 *合作伙伴可能允许每人运输超过 15 块电池。 此外,锂金属电池重量超过 2 克但不超过 8 克,锂离子电池容量超过 100 瓦时但不超过 160 瓦时,均可携带。 备用电池、移动电源和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 必须分开存放。 建议随身携带此类设备,但若需放入托运行李中,必须完全关闭设备(避免处于睡眠模式或飞行模式),并确保妥善保护以防损坏。 |
| 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 (PMED),包括便携式制氧机 (POC) | ✓ | ✓ | ✓ | 锂金属含量超过 2 克但不超过 8 克的电池,以及超过 100 瓦时但不超过 160 瓦时的锂离子电池,均可携带。 建议随身携带此类设备,但若需放入托运行李中,必须完全关闭设备(避免处于睡眠模式或飞行模式),并确保妥善保护以防损坏。 |
| 个人防身物品,如胡椒喷雾剂 | X | X | X | |
| 干冰 | ✓ | ✓ | ✓ |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 2.5 公斤。 |
| 含有电池的电子产品、烟斗和香烟 | ✓ | ✓ | X | 禁止在飞机上为这些设备和/或电池充电,并且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启动。 |
| 电击棍等自卫设备 | X | X | X | |
| 由燃料电池系统供电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 ✓ | ✓ | X | 内含燃料并可为便携式电子设备(例如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摄像机)供电的燃料电芯 |
| 燃料电芯盒 | ✓ | ✓ | ✓ | |
| 不易燃、无毒气瓶 | ✓ | ✓ | ✓ | |
| 不易燃、无毒的小型气瓶 | ✓ | ✓ | ✓ | |
| 含烃类气体的发型设计工具 | ✓ | ✓ | ✓ | 每位乘客最多允许携带 1 件随身物品。 |
| 含有冷冻液氮的隔热包装 | ✓ | ✓ | ✓ | |
| 内燃机或燃料电池发动机 | X | X | ✓ | |
| 一小包安全火柴或一个打火机(打火机除液化气外不得含液体燃料) | ✓ | X | X | 任何表面摩擦即可点燃的火柴、蓝焰打火机、雪茄打火机、激光等离子打火机、特斯拉线圈打火机、(助焊剂)打火机、电弧打火机和双电弧打火机以及由锂电池供能的打火机均不得携带,这些电池没有安全帽或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装置。 |
| 用于电动轮椅或类似行动辅助设备(不包括电动自行车、赛格威等)的不漏液液态电池、镍氢电池或干式电池芯 | X | X | ✓ | . |
| 由易溢漏型(液体)电池供电的轮椅或其他类似行动辅助设备(不包括电动充电自行车、赛格威等) | X | X | ✓ | 如果从轮椅或助行器中取出电池,必须将其放回原包装或电池盒中,并且必须对电池端子进行绝缘处理防止短路。 不允许携带轮椅或易泄漏型(液体)电池助行器的备用电池。 |
| 由锂离子电池供电的轮椅或其他类似行动辅助设备 | X | X | ✓ | 备用电池和从助行器中取出的电池必须随身携带。 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取出的电池或备用电池损坏(例如,将每块电池放入保护盒中)。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一块不超过 300 瓦时的电池,或两块分别不超过 160 瓦时的电池。 如果锂电池安装在助行器中,则不受瓦时限制。 |
| 家庭和体育赛事中使用的不易燃、无毒或无副作用的喷雾剂 | ✓ | ✓ | ✓ | |
| 医用氧气或气瓶 | X | X | ✓ | 禁止运输液氧设备。 医用氧气/气瓶(最大总重量 5 公斤)需在执飞航司批准并确认排空后,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
| 渗透装置 | X | X | ✓ | 每个渗透装置都必须放置在密封的、抗冲击程度高的塑料或同等材料的管状内包装中。 内包装中必须包含足够的吸收材料,能够完全吸收设备内的物质。 内包装的封口必须用线圈、胶带或其他牢固的方式固定到位。 包装完成后的毛重不得超过 30 公斤。 |
| 放射性同位素心脏起搏器等 | ✓ | X | X | 允许携带由锂电池供电的、植入人体或体外安装的装置。 |
| 含有少量易燃液体的非传染性标本 | ✓ | ✓ | ✓ | |
| 安全箱、现金袋等 | X | X | ✓ | 对于锂金属电芯,锂含量不超过 1 克。对于锂金属电池,总锂含量不超过 2 克。对于锂离子电芯,额定瓦时不超过 |
| 医用或临床用含汞体温计 | X | X | ✓ | 对于含汞体温计,每人可携带一 (1) 支供个人使用,并且需置于其 |
| 水银气压计或水银温度计 | ✓ | ✓ | X | 政府气象局或类似官方机构代表携带的水银气压计或水银温度计。 气压计或温度计必须采用坚固的外包装进行包装,内包装应设有密封层或使用坚固、防漏且防刺穿材料制成的袋子以防水银泄漏,无论物品处于何种位置。 |
| 玩具枪、枪型打火机 | X | X | ✓ | 如果安全部门批准,地勤人员会将其装载到飞机上。 |
| 尖锐物体(小刀、刀具、手杖、雨伞等) | X | X | ✓ | |
| 所有类型的球杆(台球杆等) | X | X | ✓ | 所有类型的球杆(台球杆等)均可作为托运行李放在货舱内运输/球杆不得带入客舱。 |
| 手杖 | ✓ | ✓ | ✓ | 需交给飞机上的机组人员保管。 往返美国的航班不受此限。 |
| 充气球类 | ✓ | ✓ | ✓ | 在球类物品放气的情况下,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
| 含有易燃液体燃料的野营炉 | X | X | ✓ | 含有易燃液体燃料的野营炉具可以运输,但前提是野营炉具的燃料箱和/或燃料容器中的所有液体燃料都已完全排空;并且已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危险。 为避免危险,排空的燃料箱和/或容器必须通风至少一 (1) 小时,之后必须将燃料箱和/或容器敞开至少六 (6) 小时,以便任何剩余燃料蒸发。 |
|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设备,例如化学检测装置和紧急报警识别监视器 | ✓ | ✓ | ✓ | 监视器必须妥善包装,并且必须取出其锂电池。 |
单击了解有关运输条件的更多信息。
单独包装且不含任何添加剂的水可以通过真空密封、防漏包装的方式在托运行李中运输,其中每个包装的容量不得超过一 (1) 升,总计不得超过五 (5) 升。
食品 [油类(橄榄油等)、腌制食品、酱汁、蜂蜜、糖蜜、牛奶、酸奶、罐头食品等] 总计不得超过五 (5) 升,其中单个密封包装不得超过一 (1) 升。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viation security requirements set forth by the Directorate General of Civil Aviation of Türkiye, individuals utilizing electronic devices, such as radios and pagers, for personal communication must present a valid document (identification card, license, cocarde, etc.) to verify that these devices are being carried due to a professional requirement. Examples of individuals who may require such devices include paramedics, emergency responders, professional divers, and mountaineers. If you are unable to provide an explanation of your professional requirements at the security checkpoint, your devices will not be permitted on board.
在我们的国内航班上托运武器需要额外付费。 可以免除武器托运费的乘客包括: Rical 名单上的 VIP 乘客和与这些乘客同行的受雇警卫;公共身份证上标识武器信息的乘客;持有公务员运输许可或退休公务员运输许可的乘客;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现任或退休警察和 TAF 成员;村庄安保人员。
运输智能行李箱
智能行李是指配备有 GPS 跟踪系统、蓝牙和/或 Wi-Fi 连接、内置秤、数字锁以及用于为外部设备充电的集成锂电池等技术功能的行李类型(包括手提箱、随身行李、背包等)。 装有不可拆卸内置锂电池的智能行李不得作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带上飞机。
运输随身携带的智能行李
锂电池必须从智能行李中取出作为随身行李携带,并且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不能重新插入。
为了防止取出的锂电池短路,应将电池放入其原始包装中,或将其端子绝缘,或将电池放在安全塑料袋中。
将智能行李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锂电池必须从智能行李中取出,并作为随身行李单独携带。
上述规则不适用于由锂钮扣电池供电的智能行李。
自平衡滑行车、双轮带杆平衡车、智能平衡车、电动独轮车、平衡车、电动/充电自行车及其他类似的锂电池供电的便携式个人交通工具,以及锂电池供电的可骑行行李,均不得带上飞机。
在客舱内携带用于业余爱好的无人机时,唯一可能造成危险的因素是其所含电池的类型和容量。 如符合 ICAO Doc.9284 技术细则中关于含有锂电池电子设备的限制范围,即可在客舱内携带含电池的无人机。
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设备所用的湿式电池、铅酸电池及类似电池,若已安装在设备中,则允许携带。 若此类电池未随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设备一同携带,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接收,包括作为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