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您的費用文件
為確保遵守強制性支出,請保留發票、信用卡單據或任何其他可驗證支出的文件,以便與申請一起提交。 如果沒有發票,您的申報將被視為強制性支出。
注意申請截止日期
若要獲得行李延誤過程產生的費用賠償,您必須在收到行李之日起 21 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申請。 根據國際協議,超過此截止日期收到的申請將不予考慮。
請參考您先前的報告編號。
如需申請,請在收到行李後七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您的請求以及您先前分配的報告編號。 如果您的行李之前被標記為遺失,並且在交付給您時出現延誤、損壞或行李遺失,則適用於此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