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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情況

前往美國犬隻的特殊要求

乘客在旅途中必須確保攜帶符合目的地國家旅行規定的有效疫苗接種文件、身分證以及寵物犬的所有必要文件。

此外,請確保透過選擇土耳其航空意見反應表中「其他」部分之下的子標題「美國航班的寵物旅行申請」來上傳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 (CDC) 規定的所有文件。要透過土耳其航空客服中心完成美國航線的犬隻航班預訂,必須透過上面提供的連結提交這些文件,確認其符合標準。

飛往西班牙航班

飛往畢爾巴鄂的航班不允許攜帶寵物。如需更多資訊,請聯絡我們的售票處及客戶服務中心。

犬隻入境美國的新 CDC 要求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 (CDC) 的決議,接受犬隻入境美國的規則和條件已於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寵物預訂已獲核准的乘客,如透過新流程提交 CDC 要求的文件,則可在 2024 年 8 月 1 日之後登機。如果您從高風險國家/地區*前往亞特蘭大、紐約、華盛頓、邁阿密或洛杉磯以外的目的地,根據新的規則與條件,可能不允許您的犬隻搭乘航班。但若犬隻已在美國接種狂犬病疫苗,在高風險國家/地區的停留時間不超過 6 個月,且證件齊全,則也可以從其他城市入境。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攜帶犬隻入境美國 | 進口 | CDC
 
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從狂犬病高風險國家/地區*入境美國的犬隻:
抵達時必須健康良好。
犬隻必須至少六個月大。
需持有效的狂犬病疫苗接種與晶片記錄,或美國核發的狂犬病疫苗接種證明。
如果這是犬隻第一次接種疫苗,需由持照獸醫在 12 週大後和抵達前至少 28 天,進行狂犬病疫苗接種。
15 個月大後,狂犬病加強疫苗會立即生效。
犬隻晶片必須符合 ISO 標準,並在接種狂犬病疫苗前植入。

服務性動物確實屬於美國 CDC 新規定的範疇,除了美國 DOT 表之外,還應提供所有必要的美國 CDC 文件。

您可以在這裡找到美國 DOT 表。

DOT 服務性動物運輸表

服務性動物便溺聲明表

 

來自高風險國家/地區的犬隻

對於所有曾經到過高風險國家/地區的外國疫苗接種犬隻,需要向 CDC 核准的動物照護機構(Animal Care Facilities)** 預訂。(請記住,備妥 CDC 要求的文件可能至少需要 60 天)。
請在航班當天,於機場出示 CDC 犬隻進口表以及動物照護機構的文件與收據。
**CDC 註冊的動物照護機構清單:www.cdc.gov/acf
  • 運輸寵物時,目的地國家/地區要求的相關文件必須完整且有效。
  • 有些國家/地區不允許寵物與乘客一起出入境或過境。
  • 攜帶貓、狗及鳥類等寵物隨行,從土耳其搭乘航班前往其他國家,必須先取得由農業及林業部簽發之動物衛生證明書。 這份文件可確保寵物在健康、安全的狀態下,獲准搭乘航班。 貓咪、狗狗和雪貂亦可憑原產地證明書動物衛生證明書,只要是非商業用途,皆可入境土耳其共和國。
  • 攜帶有受到法律保護的土耳其原生種動物(例如:安哥拉山羊、西瓦斯坎高犬、安哥拉貓、梵貓)出行的旅客,必須取得由土耳其共和國農業暨林業部省/地區管理局授權之官方執業獸醫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若想確保寵物能順利搭乘航班,證明書之簽發必須符合目的地國家的規範,並於出發前在報到櫃檯出示。
  • 在飛機客艙內運輸寵物,必須遵守國家/地區有關牲畜出入境和過境的法律規定。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 TIM/TIMATIC 資源。
  • 根據國際航空法規,部分航班不允許攜帶危險品種及其雜交品種,例如鬥牛㹴、斯塔福德郡鬥牛㹴、美國比特犬、美國斯塔福德郡㹴、比特犬、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菲拉犬和美國惡霸犬。
  • 危險犬種,例如:美國鬥牛犬、班道戈犬、土佐犬、高加索牧羊犬、波爾多獒犬、迷你品犬及所有杜賓犬種、加納利犬、羅威那犬、獒犬(鬥牛獒犬除外)、獵狼犬、安那托利亞牧羊犬、南非獒犬,以及上述犬種之混種,只得在經由 Turkish Cargo 核准後,就能透過貨艙方式進行運送。
  • 非洲灰鸚鵡屬於 CITES-1 物種範圍,其學名為 Psittacus Erithacus,不允許登上航班。
  • 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禁止為商業目的,從包括土耳其在內的 100 個國家/地區攜帶犬隻進入加拿大,直至另行通知為止。如遇到此環境,可隨乘客在客艙或貨艙攜帶隨行犬隻,必須為乘客本人飼養的才行。乘客不能攜帶他人的犬隻旅行。如果乘客攜帶非自己的犬隻旅行,則在抵達加拿大後,將不允許該犬隻進入加拿大。請在此處檢閱一般申請規定。
  • 寵物不得搭乘任何以英國機場為終點站的 Turkish Airlines 航班 (包括轉機航班) 運輸。
  • 對於從土耳其境外抵達的活體動物,需要提供相關國家官方獸醫機構在過去 48 小時內簽發並蓋章的獸醫健康證明。該證書必須表明活體動物健康且沒有寄生蟲和其他傳染病。

服務犬 (SVAN) 運送流程 – (適用於前往倫敦希斯洛機場之航班)

搭乘抵達倫敦希斯洛機場 (LHR) 航班、攜帶服務犬的旅客,請於購票後聯繫希斯洛動物接收中心 (HARC),電子郵件地址為 harc@cityoflondon.gov.uk,以便告知行程計畫、提交指定文件。 建議旅客至少於起飛前 72 小時內提交申請。

關於 HARC 申請流程、指定文件、審核步驟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官方網站:https://www.cityoflondon.gov.uk/services/animal-health-welfare/heathrow-animal-reception-centre/service-dogs

經核准之申請件核發的「事先核准信」,必須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若未持有此文件,旅客將無法搭乘該航班。 抵達倫敦希斯洛機場 後,程序將由 HARC 官員負責,再由官員執行必要檢查。 攜帶服務犬旅行的旅客,通過海關時必須使用紅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