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登機手續時交付標準隨身行李
在載客率較高的航班上,為了方便乘客在機上就座,提高飛行舒適度,辦理登機手續時,工作人員可能會要求您交付標準隨身行李,或您也可以辦理登機手續時,將標準隨身行李交給工作人員。透過此申請,將您交付的隨身行李視為托運行李,不會收取額外費用。 請不要忘記取出所托運隨身行李中的貴重/必需物品以隨身攜帶。
將接受作為個人物品的行李袋存放在座位下方,以方便和加快旅客在飛機上就座,是航空業的常見做法。 因此,懇請您在飛行期間將行李袋存放在座位下方。
根據 TSA(運輸安全管理局)對從美國出發的航班要求,每位乘客在通過機場 TSA 安全檢查站時可攜帶一件(1 件)隨身行李和一件(1 件)個人物品,但以下個人物品除外:
因此,乘坐從美國出發的航線商務艙乘客可以攜帶 2 件隨身行李;一件隨身行李和一件個人物品可免費帶入客艙,另一件隨身行李可作為託運行李免費放在飛機下方。 請勿忘記將您的第二件隨身行李送至我們的報到櫃檯。
請勿將您隨身行李內在旅途中可能需要的藥品、護照、貴重物品以及必需食品等放在飛機下方。
您可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工具來檢視以目的地為計算基準的登機行李限額。某些條件與權利可能依航班有所不同,您可於預訂及機票上取得最正確的行李詳細資訊。
* 無法以行李計算工具檢視的例外狀況及其他資訊請見下方。
依據國際航空規則,對於可以登機行李攜帶的物品有一些限制。該類物品可以託運行李方式於飛機貨艙運送,以確保您的航程盡可能順暢。您可於下方查閱允許或禁止以登機行李攜帶的物品清單。